热烈祝贺嘉善福建商会被评为2015年3A社会组织单位
2016-04-07 来源:嘉善福建商会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和《嘉善县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(暂行)》的要求,2015年度嘉善县33家社会组织申请参加评估。经过社会组织自评,评审工作小组实地审查,评估委员会评审, 嘉善福建商会被评为2015年度3A社会组织单位。
嘉善福建商会自成立以来,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商会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,服务社会每年有行动,社会形象不断提高,所有一切得到了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,这次能荣获3A级社会组织,即时对我们过去所作出的成绩的肯定,也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一种鞭策,让我们继续共同努力,为建设一流商会而共同努力。